根據國家戶籍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珠海市從2017年起停止執(zhí)行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政策。今后,各類人才和外來務工人員將按珠海市最新出臺的戶籍政策申請入戶。
珠海市已出臺新的入戶政策
據了解,在公布積分制入戶政策停止執(zhí)行前,珠海市已出臺新的入戶政策。2016年12月,根據國家和省的戶籍制度改革精神,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珠府〔2016〕134號),增加了基本條件入戶渠道,在珠海市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滿5年并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請將戶口遷入珠海市常住戶口;同時,對市外戶籍的夫妻投靠入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戶、父母投靠子女入戶,也同步放寬了條件。2017年1月,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印發(fā)珠海市人才引進核準辦法的通知》(珠府〔2017〕6號),進一步優(yōu)化人才入戶政策,并于3月1日實施,屆時“高層次人才、專業(yè)技術人才、留學回國人員、符合條件的技能人才、大學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等10類人才可采取“直接核準方式”引進;對不符合直接核準條件,但確屬企業(yè)急需的“業(yè)務骨干人員”,也可申請辦理引進手續(xù)。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可按上述兩個文件規(guī)定申請入戶。
取消積分制入戶是國家文件要求
2010年12月,按照國家和省的文件精神,珠海市出臺了《關于印發(fā)珠海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實施辦法的通知》(珠人社〔2010〕248號),拓寬了外來務工人員的入戶渠道。政策實施以來,珠海市共為11091名外來務工人員辦理了入戶手續(xù),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
2014年7月,國務院出臺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適應推進新型城鎮(zhèn)化需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戶口遷移政策。為進一步拓寬落戶通道,201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印發(fā)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6〕72號),調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戶政策,明確規(guī)定“城區(qū)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積分落戶方式”。鑒于珠海市已出臺了戶籍制度改革文件,因此根據國家政策規(guī)定,經報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市從2017年停止執(zhí)行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