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下申購
本次發(fā)行網下申購時間為:2017年6月20日(T日)9:30-15:00。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方可參與網下申購。未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網下申購。在申購時間內,網下投資者必須在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申購記錄中申購價格為發(fā)行價格23.47元/股,申購數(shù)量為該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初步詢價時申報的擬申購數(shù)量。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網下投資者為參與申購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后,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購記錄,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購記錄為準。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本次發(fā)行的網上申購,若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配售對象在申購及持股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全稱、證券賬戶名稱(上海)、證券賬戶號碼(上海)和銀行收付款賬戶等)以在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登記備案的信息為準,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負。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投資者應按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它關聯(lián)關系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向其配售。
(2)網上申購
本次發(fā)行網上申購時間為:2017年6月20日(T日)9:30-11:30、13:00-15:00。2017年6月20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17年6月16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資者均可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申購本次網上發(fā)行的股票(國家法律、法規(guī)禁止者除外)。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投資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簡稱“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市值按2017年6月16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shù)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shù)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其按市值計算的可申購上限和本次網上初始發(fā)行股數(shù)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16000股。
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托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確定的發(fā)行價格填寫委托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fā)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T-2日日終為準。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網上網下投資者認購繳款2017年6月22日(T+2日)當日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披露的初步獲配數(shù)量乘以確定的發(fā)行價格,為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后,應根據2017年6月22日(T+2日)公告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
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guī)定。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當出現(xiàn)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shù)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fā)行數(shù)量的70%時,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fā)行,并就中止發(fā)行的原因和后續(xù)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網下獲配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xù)12個月內累計出現(xiàn)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申購。
7、本次發(fā)行網下網上申購于2017年6月20日(T日)15:00截止。申購結束后,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fā)行的規(guī)模進行調節(jié)。
8、本次發(fā)行股份鎖定期安排:本次網上、網下發(fā)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